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下)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月21日,我市下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此,本报记者进行解读。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配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以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厕、改水、改暖为重点的“七改”工程。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3公里,县乡公路中三级以上技术标准道路占比达到50%以上。稳步推进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深入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20年建成现代农村电网。大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对象,实现“应改尽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巩固燃气村村通成果,鼓励使用地热等安全高效的清洁能源。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益农信息社,2020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县区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抓好清垃圾、清沟塘、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三清一改”,尽快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高标准抓好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打造 15个省级示范村、35个市级示范村。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到2020年打造30个市级试点示范,建成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彰显“黄河口民居”新范式。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水平,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乡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采取集中铺设强弱电沟管、架空线路全部下地等方式,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行为进行治理,着力解决“空中蜘蛛网”现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鼓励市场化运作,逐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管护机制。

  推进农村绿色发展。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深入实施乡村湿地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绿满黄河口•美丽新东营”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到2020年新增湿地保护面积60万亩以上,力争创建省级森林乡镇6个、森林村居75个。落实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标准,加快推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优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质量,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综合服务中心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镇、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镇覆盖率达到37%以上,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发展互助养老服务。健全农村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关爱服务。

  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巩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推进小农户、经营主体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8%。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新型农村社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垦利区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进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市财政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每年拿出1000万元支持50个左右的薄弱村,2019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到2020年7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健全完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村产权要素公开、公正、规范流转,到2020年实现县区产权交易服务范围全覆盖。

  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每年新增3—5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带动、保底收益、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共设风险保障金等形式,与普通农户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加快建立多层次保险体系,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保代补试点办法。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和险种,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领域。扩大种养业农产品目标价格、价格指数保险范围,探索将目标价格、价格指数保险扩展至农产品附加领域。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与省农担公司、人保财险公司等合作,采用“政融保”“政银保”模式支持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的个人、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用好“鲁担惠农贷”,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优质农产品仓储流通企业发展。加快推广“订单农业贷”,通过“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夯实基层基础”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行村党组织评星定级,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轮薄弱村集中整治。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工作机制,落实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适岗体检”,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持续完善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办法,严格落实村均10万元的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村干部绩效考核机制。

  配套完善农村各类组织。探索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各类组织振兴发展的长效机制,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配齐配强群团组织工作力量。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化党务、村务公开,规范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村级审计和党务督查,加强对村级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培育建立一批服务型、公益性、互助型农村社会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20年底全市涉农村(社区)全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

  大力倡树文明新风。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建设、传承红色基因、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深化乡村文明行动,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重点工程。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孝老敬亲”传统,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加大殡葬设施和公益墓地建设力度,全面落实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家庭创建,开展“美在我家”主题活动,组织“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评选,到2020年90%以上的村和乡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50%以上的家庭达到县级文明家庭标准。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整合多方力量,推进多网融合、一网统筹,构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行乡村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一体化运行,到2020年实现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村(社区)全覆盖。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壮大农村专职调解员队伍,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健全完善“一村一警务助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建设平安乡村。

  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农村不动摇,“四级书记”靠上抓乡村振兴,强化市抓协调、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到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公共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专班,按照项目化、工程化的思路,分年度论证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对每个项目都列出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盯紧靠牢,确保落实到位。建立市领导联系乡镇、县区领导联系村制度,开展常态化工作调研,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强化要素支撑。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公共财政“三农”投入力度。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打造以示范片区、重点项目为核心的涉农资金整合载体。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中小金融组织,扩大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强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允许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进一步扩大林权、海域使用权、近海滩涂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将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及零星未利用地纳入整治范围,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支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引导县区筛选、申报和因地制宜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易地交易,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建设。

  抓好“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建立干部上下交流挂职任职的长效机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优化政策环境,引进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抓好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需求的职业教育,培育乡村实用人才。

  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级评价。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实行项目化管理,抓好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健全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纳入市对县区综合考核体系,制定出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严格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栏目主持人 王敏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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