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知识】营造新动能发展良好环境

  上海市

  (一)建立“四新”企业困难协调解决机制。建立发改委、经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共同参与的“2+16+X”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由企业、区县、有关部门三方参与的专题协调会。根据“四新”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方案,按问题层级由不同层级政府机关创造条件进行实际解决。设立“四新”经济联络员,开通“四新直通车微信群”,随时随地搜集梳理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对审批频次比较高、投资主体关注度高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点,针对不同领域通过取消行政审批、简化审批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加强风险防范等方式深入改革,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管理,让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三)建立综合监管平台,探索推动协同监管。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合并成立集中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监管等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集中环保市容、建设交通、规划土地等执法事项的城管执法局等综合监管部门,大幅提高监管效率。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信息,初步形成了信息查询、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社会监督、数据分析和双告知、双随机的“6+2”功能框架,实现了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并通过信息抽取、信息联动、锁定限制等功能,实施风险分类监管。

  深圳市

  (一)推行“一网、一微、一端”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一网”即引入银行的个人网银数字证书作为全流程电子签名的介质,全面实行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实现信息在一个部门登记多个部门互认互享。“一微”即公民可以微信登录“信用深圳”公共平台,随时查看企业信用信息,随时举报商事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一端”就是在前海探索建立利用APP客户端办理业务。

  (二)建立激励国有企业创新的新机制。率先实现深圳市直管企业董事会“全覆盖”,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对企业董事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完善董事会职责和监管体系,将副总以下人员选聘权、主业投资决策权下放给董事会;制定市国资委监管权责清单,下发或取消23项权限,建立企业投资管理正负面清单,除五类风险较大投资需国资委备案外,其余均由企业决策;按照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业务种类等多维度指标,建立完善股票期权、增值奖励等6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激励方式。改革后企业治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显著提升,企业创新积极性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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