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完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解读(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5月4日,我市高规格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大会,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和推动发展的核心工程,提出要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为在全市上下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招商引资和人才工作的浓厚氛围,即日起,本报对《关于完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进行系列解读。

建立适应新常态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近年来,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但依然存在着人才总量小、基础弱、平台少、环境差等制约因素。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我市制定出台《意见》,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推动东营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创新党管人才协调推进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人才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理顺党委、政府人才工作部门职责,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市直部门单位人才工作职责清单制度。健全人才工作和开发服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

  把人才发展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发展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政府人才管理效能机制。

  推进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改革

  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方式,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扩大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改进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放宽条件,降低进入门槛,有效解决基层“招人难”问题。探索设立市高层次人才储备机制,按照“政府代管、事业养老、企业出资、财政补助”的办法,吸引高层次人才入驻,激励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安家落户、干事创业。

  创新人才投入保障机制

  2017年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加到500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保持适度增长。对我市引进的能够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和科研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别优惠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根据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健全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人才创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加大人才投入,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离岗创业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同意可再延长3年。经与单位协商一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鼓励企业创新内部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方式,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职称评审机制。研究拟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特需人才的评价办法,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价等方式进行科学评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研究制定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把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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