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东营港25 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正北偏东方向,距岸线直线距离68.7km位置建设单点系泊码头,主要承担进口原油的接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 座25 万吨级的单点系泊泊位,1 座增压平台,两单点至增压平台海底输油管道各1条(2.5km、3.4km)、增压平台至登陆点海底输油管道1 条(72.9km)、登陆点至岸上中转原油库区陆上输油管道1 条(7.7 km)及配套设施,单点系泊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3493万吨。

  工程投资:297146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金融港D座三楼

  联系人:丰宏林

  电话:186-1814-054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6号楼405室

  联系人:白媛媛

  电话:186-1109-2375

  邮箱:35784685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的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并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给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3)对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在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表。

  特此公告。

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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