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切实推进依法防疫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这一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法治在推进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法宝,是推动依法防疫的关键。

  公民应当认真学法懂法。总的看,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健全完备的,疫情防控基本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已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针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法律: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等。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严格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专门决定。这些都是战胜疫情的有力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只有知晓、弄懂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地去运用、去遵守。

  公民应当自觉尊法守法。积极履行疫情防控各项法律义务,公民责无旁贷。疫情防控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社会处于特定紧急状态之下,涉及千家万户,任何公民都不能独善其身、游离之外。对政府依法采取的一系列特殊限制措施,任何公民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譬如,“宅”在家中也是履行社会责任,出门佩戴口罩、不聚集、做好防护是对他人保护的义务,新冠病毒感染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者必须听从指挥、服从隔离治疗和隔离防护安排。配合政府防疫工作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发现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公民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基层社区、乡村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任何公民都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广大商户特别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及时生产、供应相关产品,不哄抬物价、不制假售假,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有序。

  防控疫情,普法宣传要同行。疫情防控是一次重要的法治教育课,要让疫情防控阻击战成为普法的战场,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加大公共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向群众讲清政府行使应急权的法律依据,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通过生动的依法抗“疫”故事,注重以案释法,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充分利用诸如普法QQ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政务公众号、LED电子屏等新媒体手段及时推送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度。推进疫情防控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和一线,将公共卫生法律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司法部门可以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推迟等面临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生产经营引发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面对疫情,做依法、科学、有序的理性公民。面对纷繁复杂、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疫情信息,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保持警惕,正确传播、分享与理性辨识疫情相关的各种信息,不道听途说,远离谣言,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不胡乱扩散、不推波助澜,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舆论环境。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居民群众科学依法有序应对疫情。不传谣、不信谣,主动驳斥不实言论,阻断疫情不实信息的传播,有效回应网络热点,积极应对疫情舆情,积极传递正能量,当好谣言传播的“过滤器”和“阻拦网”,主动普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政府依法防疫的良好法治氛围。

(张英俊)

(作者单位:中共东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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