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奖:树法之权威 普法之精神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叶凯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这是电影《流浪地球》中的一句台词,这句台词来源于多年前吴京酒驾被查时的新闻报道,吴京在自己的电影中引入这句台词后,大家纷纷改编意外成了爆红台词,当然也发挥了很好的普法作用。谈到普法工作,当然也是“道路千万条”,而我觉得,最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在社会大环境中通过宣传普及,树立起法律的绝对权威,让大家都能懂得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之于国家社会,就好比比赛规则之于比赛项目,没有对规则的认同和尊重,没有规则意识,那么比赛也必将难以良好进行甚至难以进行下去。

  今年是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也恰好是我大学毕业十周年。所以,当我看到普法这个题目的时候,我也就很自然的想到了我的母校。从2009年烟大法学院毕业至今,我从事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有跟法律相关的,也有跟法律不相关的,但是回想这十年来,虽然工作事业平平淡淡,但自己始终算是“位卑未敢忘法律”,始终关注法律热点事件,关心国家法治发展进程,因为我始终觉得自己是一个“法律人”。跟我一样,虽然毕业后同学们天涯海角各奔东西,从事的工作也是五花八门三百六十行。但是,十年过去,通过交流我惊奇的发现:大家都跟我一样,不论身处何地、身居何位、从事何种工作,都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终身的“法律人”;培养我们的这种“法律人”意识,让我们终身有法律的观念和思维,这才是四年大学教育最大的成功,也是我们最大的收获。我们也慢慢发觉,学校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法学专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法治的意识、思维以及对法的尊重,她在潜移默化中让我们做到了“一天是法律人,一辈子是法律人”。而换一种角度来看,这种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其实不也就是一种普法的成功么?不仅是成功,而且我觉得是非常成功。我之所以说我们学校的教育是一种非常成功地的普法,就是因为这种普法一直深刻到了我们的思想意识,甚至是深刻到了我们的灵魂,让我们每个人心中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并且历久弥坚,让我们有了法律的思维,能够以法律的视角看待和分析问题,也让我们了解了法律的精神,让我们更加崇尚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诚实信用。

  而现在我们通常所说的“普法”这个词,一般是作为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普法的对象是国家居民,普及的法律常识是居民必须要理解的法律,大家在普法的时候也更多的是普及一些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而我个人多年基层执法和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历则发现:相对于普及一般的法律条文和法律基础知识,培养公众法律权威意识和传播法律基本精神则往往更加重要,因为只有树立起了法律的权威和对法律的信仰,我们才能真正的尊重法律、认可法律、执行法律、自觉守法。如果没有对法律权威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法治社会的建设就缺少了良好的前提基础和社会环境,如果在一个大家普遍对法律不够尊重的社会环境里推行法治,也就好比在一场人人都不尊重比赛规则的赛场上进行比赛一样,难免会困难重重。

  正如我们经常在生活和新闻中见到的很多比较棘手的信访问题,其实就是因为对法律权威的信仰不够造成的:因为当事人缺少对法律的信仰,所以当事人要么选择不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要么虽然走了司法途径但是对法院的判决很不尊重,只要达不到个人目的就把判决书当做废纸一张,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满意就上诉二审,二审判决不服就申诉,然后进行信访甚至闹访,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而我们再看国外相反的一个例子:当年小布什与戈尔竞选美国总统,最后因为计票方式出现了不同的结果,两人各执一词相持不下,事关重大且问题棘手,似乎难以收场。而我们看到事情最后在联邦最高法院就很好的得到解决了,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这个纠纷和争议马上就没有了,虽然败诉的戈尔对结果不满意,但是他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尊重法律的权威,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司法的权威和社会良好秩序不仅没有得到破坏反而更加稳固。

  其实我们都知道:法律本就不是十全十美的东西,其自身也有缺陷和不足,所以不可能保障百分之百的公平,也不可能让百分之百的人都满意。正如一句法谚所说“法律本不是个多好的东西,我们之所以用法律和法治,是因为找不到比它更好的东西”。也就是说,法律本身不是十全十美毫无缺点,但是它是目前为止最好的,所以我们用它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良好工具,所以我们要尊重和维护它的权威。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因此必须树立对法律的权威,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公平正义和个人权益。如果人人都把一己之利看的高于法律,那么法律必然遭破坏,法律遭破坏就会导致良好社会秩序得不到保障,社会良好秩序得不到保障最终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所以,普及法律常识之前,更要紧的是让大家懂得这些道理,树立其法律的权威。

  普法工作,除了要树立法律的权威,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多多普及一些法律的基本精神,像我们常说的平等、诚实信用、契约精神等,就是让大家不仅知道法律“是什么”,而且更多的知道法律的“为什么”,这样普法的时候能让大家理解的更透彻,自己守法的时候也会更自觉。比如说契约精神,如果大家普遍没有契约精神,那么在订立契约或者合同的时候就会很随便,自己想毁约的时候也会更随便,社会上老赖会很多,整个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也会一团乱麻。今年五一期间淄博火车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件:因为很多应该到站的乘客到站后拒不下车,导致很多提前买到了火车票的乘客却不能上车,深夜滞留在了火车站,整个出行计划全被打乱。关于事情发生的原因,网上有一段评论是这样的:“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节假日坐车的人非常多,而自己要去的目的地路途比较长,要坐的那趟列车已经没有票了,这时候发现那趟列车到中途的站点却还要票,这种情况下就会想,那我就先买到中途的票吧,上了车再说,然后到中途不下车,直接坐到自己要去的目的地,大不了在车上补票。由于很多乘客都是这样,所以导致了那些在中途买好票等待上车的乘客上不了车了,因为他们的位置被那些没下车的人“挤掉”,那么多该下车的人没下车,列车肯定是要超载的,所以就出现了上面有买好票的乘客上不了车的情况。”,其实表面上看事情发生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但是往深了思考,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大家普遍没有契约精神,已经买到的车票就是一份法律意义上交通运输合同,就是一份契约。如果人人有契约精神,那么大家就会遵守契约按票上下车,不会轻易毁约,否则,在个人利益面前所有的契约、所有的合同都会是一张废纸,社会秩序也会遭受严重破坏,那些手持车票上不了车的人就成了不讲契约精神的直接受害者。如果不讲契约精神,那么,我们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那个手持车票而上不了车的人。因此,相比普及“车票就是一份交通运输合同”的法律专业知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先培养大家的契约精神。我们强调法律精神的重要性,因为它是法律顺利运行的前提性条件;我们强调精神,是因为如果精神层面不认可、不重视、不尊重,那么法律现实运行方面必然不会有好的表现。正如原浙江大学教授郑强说的中国足球一样,他说中国男子足球的不行,主要不是身体上的不行,他们不缺钙,他们缺的就是精神。同样的,我们的普法工作要做到更好,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更多的普及法律的精神,避免精神上的缺失。

  树立法律权威是如此之重要,宣扬法律精神也是如此之重要,但是我们也深知法律的权威和对法律的信仰不是凭空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努力付出和坚持不懈的工作,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工作当然就是我们的普法。我们已经看到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本次征文结合自身经历对普法工作进行了思考后写下此文,希望通过今后的普法工作更加重视法律权威树立和法律精神培养,不仅仅让大家知道法律的常识和一些具体条文规定,也更能让大家懂得法治的意义、法律的权威和地位,多普及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文化,让更多的人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使普法工作取得更大成绩、更好效果,助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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