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我与普法的故事

利津县汀罗司法所 陈琪   

  作为乡镇司法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其实我与普法的距离是非常近的,我的工作时间不长,才短短两年不到,但是我自己感觉还是有很多体会的。我们努力推行法治社会、法治基层,希望普及更多的法律知识给我们基层的人民群众,我们看到我们群众的法律意识都大大提高了,有些群众甚至是精通。其实,可以明显看到我们群众的学法懂法意识不断地在提高、在进步。在与群众日常的交流、沟通中可以明显感受到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感受到基层群众对法治的认可。我本身也是农村人,我可以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群众的改变,我们的群众真的是跟随时代潮流,不断地汲取法律知识。

  就拿与群众最密切相关的村两委换届选举、村民自治来说,群众对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都积极参与,而且贿选、替选等行为大大减少,群众更多考虑的是当选者是否为民服务、为村服务,充分行使自主选举权,而不是和谁关系好就选谁;村民自治中也可以充分体现群众法律意识地提高,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村务公开等等,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群众都积极参与,不再是稀里糊涂,也是要求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实现民主、自治。

  在基层,我们群众知道有问题不是自己去单打独斗,不是自己无理取闹,而是知道去寻求律师帮助,寻求法律的帮助,大家相信法律。以前我们遇到各种事情一般是手足无措,很苦恼,有的甚至是到处打听熟人,寻求帮助,寻求咨询,但是现在我们的群众遇到事情一般首先想到的是找律师咨询,找专业人士咨询。自从2017年下半年实行法律顾问以来,对群众来说,咨询会更加的便捷、高效。一般,有些情况咨询律师都是按小时收费的,但是有了法律顾问以后,群众的咨询变得比较方便,可以随时打电话,例如我们群众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欠款问题、工资拖欠、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土地纠纷等等,直接把想法告诉法律顾问,该去哪里问或者如何起诉等,法律顾问都可以很好地给予帮助和支持。同时我们的村法律顾问都是律所的律师,也有丰富的经验,也按时到村进行服务,真正实现不出村就能解决法律疑问。对村委来说,法律顾问也是好帮手,遇到土地买卖时,村委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寻求帮助。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大家会更加主动地去寻求法律援助。其实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群众是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去支撑他去支付律师费用的,尤其是部分出现车祸、被拖欠工资的,本身自己就缺少了收入的基础,更别说去拿钱再请律师,那么这种时候法律援助就发挥作用了。日常的宣传活动中,页通过司法所在各种培训、讲座、赶大集等活动中,积极宣传我们的法律援助,在群众心中树立了这样一种观念,群众再遇到事情的时候主动会去想寻找我们的法律援助。我们司法所也积极向群众解答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为群众提供咨询和指引服务。我印象比较深刻地是一次学校的普法活动中,在活动快要结束的时候,顺便向大家普及了法律援助的知识。活动结束后一位年轻的女士,向司法所积极咨询,说其父亲出现交通事故、家庭困难等情况,我们认真向其讲明了法律援助的条件,怎么申请,去哪里申请,当时感觉还是很棒的,因为一个小小的讲解,可能就解决了群众了一个比较大的困难,破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如果这样的帮助越来越多,那么与群众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近,被群众所信任。

  现在群众拥有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所以大部分群众现在遇到事情更多的是去寻找解决途径,去咨询、去了解,而不是越级上访、越级缠访等,更多的是从自身角度出发,去寻找能够解决的办法,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和维护自身的权益。比如前段时间群众觉得村集体土地分配不合理,觉得新生儿和新落户的应该分配相应的土地,所以村民积极派代表与村委协商、积极到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积极到司法所寻找法律顾问的帮助,这些都在说明我们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群众更加相信我们的法律,相信律师,愿意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通过理智来解决问题。 

  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也积极组织很多宣传活动,以前大部分群众是被动去接受此类法律知识,但是现在在各种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现场,群众都非常的积极,积极去咨询、主动去问,热情高涨地参加。甚至各类讲座结束后,群众都会围着律师、普法人士等去咨询一些与自身相关的法律知识。作为司法所,也积极和法律顾问联系,定期举办讲座。同时司法所也和县局联系,邀请律师、公法股等到乡镇进行普法。

  其实,在司法所调解当中,也是需要普及法律知识的时候,人民调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过程必须合法、内容必须完善,但是在实际调解过程中会面临重重困难。由于当时双方对某些法律知识的欠缺,需要一遍一遍去不断地耐心讲解,尤其是涉及到补偿、赔偿的相关内容,都需要认真向群众讲解。有部分调解需要司法所出具协议,但是群众普遍认为协议较为简单,签字就好,但是实际调解中按照程序进行调解、按程序签订,协议才能有效,但是部分群众在调解中认为较为复杂,不想费时间,我们也会耐心解释,向群众普及协议签订的有关知识等等。

  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接触最多的还是特殊人群,暨社区服刑人员,这部分特殊人群也是司法所普法的重要对象,这里面的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真的是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导致的自身的违法犯罪。司法所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对他们的法律教育、法律学习,让他们真正悔错、改错。比如对偷油、盗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等,部分群众不以为然,通过不断去普及、不断去学习,他们才能真正的改过。

  司法所处在基层,是与群众接触最多、最近的,司法所在普法的作用中必不可少,但实际普法中司法所也面临着重重困难,比如司法所无经费保障、人员少、业务繁多等,但是无论面临多少困难,法治基层的推进都是必须要走的,也是司法所需要努力的,我们会不忘初心,努力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祥和的社会贡献一份力。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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