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奖:从一部法律的修订体会依法治国新思想

市卫生监督执法局 张光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奋斗。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我深深体味到这段话所包含的意义,是因为一部法律,一部先后在20年内修订四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先后在2011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先后被修订四次。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先后四次修订的历史,我深深地被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所做的努力打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中规定的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中,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众所周知,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2000年官方统计的职业病已有11718例。此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是一片空白。2001年10月,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顺利通过。

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法,在这部法律中确立了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了法律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且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充分地保障了广大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外开放以来、伴随着引进国外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职业病危害也随之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的“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2010年官方报告职业病病例为27240例。我国连续发生职业病群发事件,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浮出水面,如张海涛开胸验肺事件、云南水富尘肺事件、湖南籍深圳放炮工尘肺群发事件等等,职业病诊断难,成为社会的关注焦点。为更好地点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国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修订,通过调查研究,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版公布施行,对职业卫生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对职业病诊断方面进行了完善。特别是“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修改为:“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的规定全方位提高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力度。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方面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2011年,第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效果显现。到2016年,国家报告职业病31770例,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方面的权利得到了很好的保护。2016年5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为配合“放管服”改革,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迎来了第二次修订,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版公布并开始施行,对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单位的审批进行优化,取消资质认可,改为备案或审核。方便了企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2017年,经过人大调研发现,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过程中,职业病诊断难依然存在,职业病发病情况依然严重,职工的职业保护权利保障仍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为彻底改变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国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第三次修订,2017年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版公布并开始施行。提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无需专门的认可”,对职业病的诊断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出职业病诊断不一定要三名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医师集体诊断,改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

2018年,通过调研发现,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成果开始显现,截止2018年,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75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478家,职业病诊断方面的矛盾开始缓解。同时,调研发现,2018年全国报告新增职业病病例23497例,企业在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权益方面的问题开始显现,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权益,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迎来第四次修改,统一了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的管理。加强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统一个部门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相信,通过修改,一定能更好的解决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矛盾。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我们知道:职业人群是全国人口中最具创造力的人群,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依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可以给国家、用人单位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减轻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负担,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国家和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

习总书记指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持久的力量。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期盼孩子们能成长的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我们要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以人民优乐为优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努力为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回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从立法到短短20年内先后四次修改的历程,我们从中看到我们国家追求良法善治的艰难历程,也看到了国家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决心,体会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意涵,更深一层,我们看到了国家进步的脚步。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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