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起深海领域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河口区公开审理

  本网讯 11月12日,河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张大伟等组织、领导、参加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公开审理,21名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这是我省首起公开审理的深海领域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1月以来,被告人张大伟依托注册成立的公司和违规承包的海域,随意扩大海域控制范围,强行绑靠过往渔船,通过殴打、威胁等方式实施扣押渔船、索要“赔偿”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张大伟为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多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实施各类犯罪活动29起,其中寻衅滋事犯罪6起,敲诈勒索犯罪21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诈骗犯罪1起,在刁口海域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极大地挤压了山东滨州、河北黄骅等周边地区渔民的生存空间,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河口区人民法院于9月29日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机制。确定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与刑事资深法官、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并认真做好庭前准备相关工作。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及时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因本案社会影响重大,依法组成了7人合议庭。

  全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农村党支部书记、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被告人家属等百余人参与旁听。

  (东营日报记者)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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