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宋芳坤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8月20日至21日,利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宋芳坤、张乃倩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15年以来,被告人宋芳坤、张乃倩非法高利放贷,并逐渐形成以其二人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荆向松、曹修平等人有组织参与高利放贷并采用“软暴力”方式催收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期间,该犯罪集团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对多名被害人先后采取言语威胁、跟踪、纠缠、堵门、挂横幅、聚众造势等多种“软暴力”手段进行恐吓,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并采取非法拘禁手段,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生产经营,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9被告人是否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实施的犯罪行为及事实证据等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及法律适用展开辩论,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辩解、辩护观点。整个庭审过程程序高效规范,确保了诉讼证据展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实现了庭审实质化,体现了审判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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