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打掉一海域涉恶犯罪团伙

  东营网讯 2018年11月,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经过不断的侦查取证,对以曲某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的三人进行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执行逮捕,该案系典型的海域涉恶犯罪。

  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曲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在没有取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船舶中心1号码头东侧海域承包权的情况下,明知无权在该海域收取“养殖费”,却经常纠集在一起,利用曲某某在当地形成的非法影响,采取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在该海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由曲某某纠集刘某某、王某某在该海域非法收费,在每年收获蛤蜊的季节,采用估算或称重的方式,每天按照职业挖蛤蜊人员生产的蛤蜊重量收取费用,分别向范某某等近十人各收费20余次,所得钱财由三人私分。

  以曲某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典型的恶势力犯罪。2019年4月19日,河口区检察院对曲某某三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待择期宣判。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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