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 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东营网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黑恶犯罪案件17件125人,审结13件97人。受理二审4件54人,审结3件39人。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和收益予以收缴,判决追缴财产254.3万元,铲除黑恶势力再犯的经济基础。
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抓各项责任履行不放松,切实将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院庭长带头担任审判长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市法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中5起由院长担任审判长,9起由分管副院长、副书记担任审判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梳理各类案件中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向市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1条,向市扫黑办移送线索1条。认真剖析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涉黑案件和涉恶犯罪集团,逐案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查找在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物业管理、市场治理、民间借贷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提出2条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管理,堵塞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漏洞。
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提审、庭审程序,全面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保障其知情权。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对被告人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双向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扩大舆论宣传,让案件审理的过程成为一次生动的普法过程。对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密切关注舆论动态,把握舆论主动权,特别是在庭前会议、开庭、宣判等关键节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开展全方位、多平台宣传,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街头现场宣传、电子屏幕标语宣传以及官网、报刊、微信等平台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舆论氛围。(记者 李怀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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