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网讯 今年1至10月份,河口区二氧化硫、PM10、PM2.5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29.2%、11.1%、30.5%,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与去年持平,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4.8,优良天数159天,全区2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一串串数字,彰显了河口区蓝天保卫战的力度和成效,让广大群众看到了河口区坚持循环发展,守护碧水蓝天的决心和魄力。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河口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来抓,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认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及行业性环境问题整改,制定问题清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力促工作落地见效。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2个问题,已上报销号材料9个,其余全部达到时序进度,进驻期间转办的18件信访投诉件全部办结。
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必须担责。在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投资800余万元的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尾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正在紧张施工,该项目改造完成后二氧化硫排放量由400mg/立方米降至200mg/立方米以内。
为落实企业环保的主体责任,河口区严格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发挥社会监督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列入红牌企业0家,黄牌企业19家,环保机制已成为规范企业环保行为的“紧箍咒”。
河口区牢固树立“环境立区,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四减四增”,投资13多亿元实施国控河流综合整治、重点企业泄漏点检测修复、雨污排改造、企业污染物深度处理等18项水气土污染整治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铁腕”执法监管,河口区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自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9起,罚款274万元,移交公安16起,行政拘留14人,刑事拘留4人,整治“散乱污”企业24个。(记者 郑代玉 通讯员 杨胜男 巴小霞)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八批)
(2018年11月9日08时—11月10日08时)
11月1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件15件,累计转办5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15件,分别是东营区1件、河口区1件、垦利区3件、农高区2件、广饶县5件、利津县1件、市城管局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22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0个、水污染问题6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2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查处,信访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九批)
(2018年11月10日08时—11月11日08时)
11月1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件14件,累计转办73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14件,分别是东营区4件、河口区1件、农高区2件、广饶县4件、利津县1件、市城管局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24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3个、水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4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查处,信访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