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点定位迅即行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战果

  东营网讯 近日,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敲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吴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东营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某被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0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这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起进入诉讼程序、首起宣判的涉黑案件。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点站位、周密部署、迅即行动,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战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四次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四次召开全体会议,分析研判统一调度。建立完善了组织指挥、线索摸排移交核查反馈、破案打击、宣传发动、督导检查、信息联络六项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先后开展三轮督导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针对黑恶势力,我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强化线索摸排,紧紧围绕12类重点目标,深入进行排查梳理和深度研判,其中,市公安局对近10年来的110警情及侦办的九类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所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我市还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市县公安机关均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东营攻坚行动,对涉黑恶案件发起凌厉攻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全市已打掉涉黑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恶势力团伙39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4件74人,提起公诉8件45人。审判机关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29人,审结涉恶犯罪案件3件19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多起多人。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为拓展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氛围。我市制定实施了《东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上网下资源,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宣传“全覆盖”。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悬挂各类横幅、标语,在农村实现全覆盖的“雪亮工程”应急广播每天集中播放,张贴公告50余万份。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在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东营政府网等开辟“扫黑除恶在行动”专栏、专题,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让更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入脑入心。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从源头上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目标。我市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及时排查整治治安落后区块,堵塞治安管理漏洞。强化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做好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1—8月份,全市八类主要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0.41%,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3%。紧抓村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把好“入口关”,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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