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知识】防灾减灾基本常识(三)

  7.安排人员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处置。

  8.当积水深度接近车辆底盘时,电车切断电源停止运营,必须服从驾乘人员的统一指挥;乘客下车时应双脚同时着地。

  9.公众避免外出,户外人员就近躲避;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安全场所。

  10.沿路邻街单位开门提供停车场所,接纳避护行人。

  11.当建筑物进水深度达到最低电源插座高度或带电设备前,立即切断电源。

  12.行洪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应急救援队伍现场紧急救援;协调驻军部队、武警官兵和社会力量开展救援;政府统一部署推迟上下班时间。

  2.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通知人防、媒体、通讯等相关单位,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发送预警信息。

  3.交通指挥部门根据路况实行强制交通管制措施。

  4.学校、幼儿园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5.低洼地区及公共场所紧急疏散并检查确认居民公众及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采取紧急措施防洪救灾。(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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