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一)

  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深远。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基本认识

  1、事故具有紧迫性、不确定性和严重破坏性特征。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迫性和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毫无预见的状态下突然发生,发端偶然,用常规性规律很难判断;二是进展迅速,瞬息万变,在各种诱因的作用下,事故可出现次生、衍生、耦合、变异和扩大等变化,常是第一次出现,几乎没有规律可循和经验性的知识可用,一旦触发则蔓延迅速,甚至失控而造成危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破坏性不仅表现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和损失,还可能对社会基本价值和公共行为准则构成严重威胁,其破坏力有时远远超过生产安全事故本身释放出的原始能量。

  2、应急响应是非常规管理行为。

  为了迅速控制事故和防止危机扩大,应急管理部门不得不采取紧急状态行为,如征用民间物资、动员公众力量、限制人身自由和实行新闻管制等。生产安全事故突然发生且必须紧急处置,应急管理人员必须在信息欠缺、资源有限和时间紧迫的条件下做出非程序化决策,还要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迅速使形势恢复为常态。同时,在非常严重的局势和非常紧迫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指挥也可能实行临机决断和事后补办授权的程序。但即使在应急状态下,任何非常规管理行为也必须依照法规实施。

  3、应急处置的核心是控制。

  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一般较难预测,尤其是在应急救援过程出现反复或周期过长的情况下,公众易产生急躁和猜测,也可能在社会上诱发流言和失去耐心,导致不正常的社会冲动;应急队伍长期作战或损失、伤亡过重都会影响士气;事故扩散蔓延也可能造成大量的物资、资金投入和设施的破坏,给恢复重建增加困难。因此,尽量在事故早期的初级响应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在时间上要迅速,越快越好;在空间上要控制规摸和影响范围,越小越好。即使应急响应进入到扩大应急阶段,也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防止出现事态不断地扩大。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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