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质监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伴随着国务院和质检总局关于简政放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等部分产品可以实施简易程序和免审查发证,对质监部门的证后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国家局和省、市质监局要求,河口区质监局组织辖区内24家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了获证企业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100%全覆盖。
首先,组织辖区内获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上级质监部门要求,迅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24家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限期进行整改。
其次,开展重点获证企业实地检查。一是以易燃易爆产品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企业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按实施细则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二是对以罐体、钢桶、金属桶罐、塑料包装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需要法定资质的岗位,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验证并记录;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关键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控制程序;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最后,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的督导检查。由市局组织技术机构专家,随机抽取我区2 家获证企业,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随机督导,以确保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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