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质监局以规范性执法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2017年以来,垦利区质监局以规范性执法为主线,不断加强程序审核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持续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结合质监执法实际,制定《东营市垦利区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管理意见》,从行政执法前期准备、执法过程规范、行政执法事后监管三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意见》要求执法人员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执法过程中严格关键环节人员审批,依法遵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加强处罚处理后的跟踪整改,确保执法效果的真正落实。科学编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时限、步骤,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使用质监执法文书,使用说理式执法,在证据提取、强制措施实施、催告履行、强制执行四个环节加强文书使用制作,确保证据提取、保存、处罚决定执行实体合法、程序到位。

  二是健全执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记录规则和保存、查阅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规定,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案卷评查,定期召开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将案件制作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对文书制作不规范、事实不清,不履行法定程序及适用法律错误的案卷,发回重新审查,对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网上考试和资格网上管理。全局20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省级政府法制部门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法制教育方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每年年初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全局开展“质量之光”百日法制集中培训,编印内部培训教材,通过集中授课、分散自学、观看视频等形式,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重新梳理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不断加强执法文书的制作、整理及保管工作,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夯实基础。

(责任编辑: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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