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力量】彰显法治力量 维护政府公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上升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是消除矛盾纠纷、保护国家和公民权益、彰显政府公信力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堵塞执法漏洞、防范执法风险、保护执法者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市法制办围绕中心,着眼大局,高点站位,秉持“规范履职、依法监督、支持保护、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本着支持的目的实施监督,在监督中实现支持,健全体制机制,创新途径方式,严格依法履职,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开创行政执法监督崭新局面。

  ——健全机构,强化职能,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市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于我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今年7月12日,市政府举行了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揭牌仪式,正式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下辖行政执法管理科和行政执法督查科两个科室,代表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为全市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行政执法主体之间执法争议、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和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工作、承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许可权工作、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证件发放管理工作。机构的设立、职能的加强,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

  ——严格审核,及时清理,加强了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为保证行政执法主体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工作。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中,按照条块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把关、依法认定的原则在部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对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对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性质、主体类别和执法权类别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经依法审核确认,我市市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共计111个,其中行政机关6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3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以市政府公告的形式公布,并在市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以及《东营日报》上进行了公示。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执法。

  ——强化培训,严把关口,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中主要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执法人员清理、公告,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暂扣、吊销等工作。市法制办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5月16日-17日,市法制办举办了市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市直新申领和办证满四年需要审验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的453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系统讲解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身份进行了认真核实,全市共清理行政执法人员1247人,清理行政执法证件1253件。广大市民可登录市法制办网站查询我市执法人员基本信息。

  ——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夯实了监督制度根基。为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法制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出台了《东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健全完善了我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了《东营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创新方式,延伸触角,拓展了监督途径。一是整合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法制办通过层层推荐、选拔,聘任了75名东营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延伸了监督触角,及时反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执法监督工作的认知度、认同感、参与度,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检举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专题调研培训、行政执法评议等活动。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由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同级行政执法监督局派驻巡回检察室,代表检察机关对辖区内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巡回检察监督,与检察机关建立了案件移交机制、案件咨询和协商配合机制、定期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检察监督与法制监督的协作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合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厘清职责,公正裁决,化解了部门执法争议。为及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执法争议,避免行政执法机关之间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制定出台了《东营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并先后对空调外挂机、木材加工、建筑施工、夜间装卸货物等噪音扰民,建筑垃圾处理,超范围经营理财基金查处,交通信号灯、限速标识设置,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处理,爆炸物品运输管理等事项的管辖争议在认真研究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协调,确定了管辖部门,理清了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受理举报,开展评查,凸显了监督成效。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事前事中规范与事后监督追责相结合,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每年都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发现行政执法主体、程序、文书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通报和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仅2016年就对发现的800多个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43份《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受理群众对违法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仅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2个月来,就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向秋月湖排污、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等7件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执法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树立了法律权威,彰显了政府公信,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张宝亭)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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