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我先行】利津县:倡导文明出行 共建文明城市

  利津讯 6月11日,笔者在利津县凤凰广场游玩,看到只有15个月的刘泓毅小朋友,在姥姥的引导下踉踉跄跄地捡起地上的旧塑料袋,并将其扔进垃圾箱,这一举动赢得过往群众赞扬。“让孩子从小培养好的习惯,做一个文明的人,对他的成长很有好处。”刘泓毅姥姥王素香说。

  垃圾入箱、排队乘车、扶老携幼,虽是举手之劳,“小事”一桩,却能在点滴之间,折射出一个城市文明发展的程度。利津县通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小手拉大手、文明伴我行”等行动,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构建起文明出行“防护墙”,呼吁人人恪守文明,养成良好出行习惯,使文明出行成为生活常态。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文明出行保驾护航。利津县实验二校每天放学时,交管大队的民警都会在学校周边路段执勤,疏导接送学生车辆有序离开,过往车辆停车礼让行人先行,民警、志愿者护送学生平安离校。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县交管大队对城区内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依法处置,对违规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大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查严纠。县城管局全面排查城区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的点段,实行乱点、堵点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大对政府驻地、商业密集地、学校及医院等周边乱象的治理力度。同时,建立城区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管控责任制,将动静态秩序整治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为广大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推动“校社联动”,让文明出行家喻户晓。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伴我行”文明集中行动,通过主题教育课、主题家长会、主题家访等形式,使学生在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的基础上,把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组织“小志愿者”、“小记者团”、“小交通引导员”参与社会活动、融入社区生活,在城市内重要地段、公共场所等制作户外宣传广告、灯箱广告、墙体标语等,让文明出行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乡镇、进学校,发挥社会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将文明出行信息向社会进行传递。

  形成监督机制,让文明出行深入人心。县电视台、《利津报》开设整治行动专栏,对车辆乱停靠、开车接电话、损坏公共设施等城市公共场所发生的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加强法规知识、文明出行知识的宣传普及。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号召人人都做监督员,提高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壮大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力量,加强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大力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宣讲等公益活动。 (李伟伟 宋静)

(责任编辑:刘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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