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品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暨涉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开展好全市质监系统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提升活动,加强涉油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炼化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和省质监局有关成品油市场监管和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东营市成品油生产企业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品油质量提升暨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和主要目标

  (一)加强炼化企业监管,积极推动炼化企业依法生产提升成品油质量水平。通过炼化企业专家检查100%全覆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0%全覆盖、100%炼化企业建立质量档案、100%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措施,推动炼化企业严格依法生产,加强日常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二)严格对炼化企业以外其他涉油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成品油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组织不从事非法调和行为承诺、建立进销货台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非法调和等措施,积极督促相关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三)开展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提升行动,通过选树质量提升标杆企业,实施典型引领,落实激励政策引导、标准质量倒逼以及计量认证认可保障等手段推动炼化企业积极实施成品油质量提升行动。

  (四)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落实好加油机周期检定等制度,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二、成品油质量提升暨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炼化企业监管,积极推动炼化企业依法生产,提升成品油质量水平。

  1、按照100%全覆盖原则,开展好全市炼化企业专家检查活动,推动炼化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炼化企业专家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2016年4-8月,会同省质监局开展好全市26家炼化企业的专家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好辖区内的炼化企业认真、细致、准确、全面的填写上报《2016年度炼油企业自查表》,建立包括炼化企业管理体系、装备工艺、质量控制、生产许可、进销台账等全面质量管理信息的炼化企业质量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积极参与并配合好专家检查活动。要做好进一步排查摸底,及时把新建、未统计在内的炼化企业上报纳入专家检查名单,力求100%全覆盖。各县区质监部门要选派不少于2名有一定基础、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人员或监管人员全程参与配合专家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对上对下的沟通协调工作。各县区质监部门确定的负责专家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5月6日前上报市局监督与法制科。三是各县区质监部门要在开展好专家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专家检查的意见和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监督督促企业整改和重要信息的上报通报工作,积极借助当地政府和其他政府部门做好炼化企业监管工作。

  2、认真抓好前期省质监局成品油质量升级后监督抽查后通报问题、市局集中调研发现问题和专家检查出的问题的跟踪整改。前期《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后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和企业调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东质发(2016)42号)对省质监局前期监督抽查和炼化企业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开展炼化企业检验检测能力专项检查、抓好问题企业的整改监管进行了安排部署。近期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10家炼化企业的集中调研期间也对企业在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以及计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企业和县区质监部门进行了反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质监部门要结合开展专家检查,对辖区内炼化企业的检验检测能力和履行进出厂质量把关规定情况等进行进一步检查核实,对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期限要求,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对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县区质监部门在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中要逐一企业予以说明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及拒不整改的企业,各县区质监部门在依法进行查处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3、组织开展全市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活动,积极引导成品油社会消费。在前期开展成品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市质监局将按照正常生产的炼化企业100%全覆盖,成品油品种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在规范监督抽查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质检机构探索开展成品油关键性质量指标对比评价活动。结合开展专家检查和监督抽查,探索对炼化企业的质量装备、检验检测能力等进行对比统计,借助媒体进行宣传,引导炼化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实现优质优价、良性消费。

  在做好全覆盖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对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检验检测能力不足、落实产品质量出厂委托检验协议不到位的炼化企业等纳入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的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二)加强对炼化企业以外其他涉油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非法调和等违法行为,积极督促相关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1、组织涉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培训,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不从事非法调和成品油自觉依法生产经营承诺活动,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守法经营。一是由市信息所具体承办,各县区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分县区开展涉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公益性专题培训活动。免费为各县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培训宣讲成品油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产许可知识、成品油产品标准等知识,把成品油生产过程中实施生产许可和禁止非法调和非法添加的规定要求宣传到位,力求使辖区内涉油产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100%知晓法律政策要求。二是组织开展辖区内其他涉油产品生产企业不非法从事成品油调和承诺活动,市局统一制订模板,各县区质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其他涉油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不非法从事成品油调和承诺活动,主动承诺不违法从事非法调和、无证生产成品油等违法行为,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调和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等成品油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增强其他涉油产品生产企业守法生产经营的意识,逐步形成成品油社会共治的局面。

  2、持续开展无证生产、非法调和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维护成品油生产经营秩序。一是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好辖区内涉油生产企业的清查排查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县区质监部门要在前期清查整治的基础上,借鉴三评级一评价中的企业数据等,全面细致的对辖区内的涉油生产企业开展排查,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以原油、燃料油、石脑油等为原料来源的涉油生产企业的分布以及基本状况,建立完善包括企业主导产品、主要生产设备、检验检测手段、原材料情况、主要产品流向等在内的全市涉油产品生产企业排查监管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在排查工作中,各县区质监部门要紧密结合使用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对系统中的企业数据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检查信息等及时录入管理系统,不断提高排查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二是要持续开展成品油无证生产非法调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探索开展有奖举报、开展突击检查、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等多种措施,持续组织开展好成品油生产过程中的无证生产、非法调和、非法添加以及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检查整治活动,努力使涉油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三是要进一步推进涉油企业分类整治工作。要在开展深入排查整治、完善涉油企业质量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当地实际,区分不同类型的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落实涉油企业分类整治,综合运用许可证管理、日常巡查、企业执行标准自我声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多种形式,集中资源做好重点企业监管工作,提升质监部门监管工作有效性。在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涉油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台账的基础上,各县区质监部门要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涉油产品生产企业按照一企一册的原则,建立产品质量问题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人,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整改清单的建立和整改销号情况纳入市局对县区质监部门督查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3、组织对其他涉油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活动,强化对检验手段不全以及落实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要求不到位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以监督抽查督促涉油产品生产企业守法经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4、按照100%实施检查、100%督促企业建立进销货台账要求,下半年各县区质监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全市甲缩醛、成品油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积极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好进销货台账管理,对非法生产成品油实施断源截流。

  (三)持续开展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炼化产业转型升级

  在全面加强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监管的基础上,通过选树质量提升标杆企业,实施典型引领,落实政策引导、标准质量倒逼以及计量认证认可保障等手段推动炼化企业积极实施成品油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我市炼化行业的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一是在开展排查整治和质量提升的基础上,各县区质监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等于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局推荐1-2家成品油质量提升行动标杆备选企业,并对相关企业在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成品油质量方面的典型做法进行总结上报。市局在推选标杆企业的同时,将借助媒体对部分典型企业的质量提升做法进行集中宣传。

  二是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标准化、质量奖、名牌产品等方面的奖励政策,积极鼓励骨干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扩大行业内的话语权,增强行业影响力。

  三是借助质量提升标杆企业、骨干企业等积极探索搭造成品油质量提升名企论坛、探索开展炼化企业产品质量用户评价等活动,积极营造炼化企业严格质量管理、主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的良好氛围。

  四是研究运用好认证认可、第三方评价以及计量、特种设备等多方面的监管服务手段,积极推动炼化企业加强日常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四)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在前期组织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要求,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全面清查未经检定、超期未检和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加强重点区域加油机日常监管,健全监管档案,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强制检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等制度,严厉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质监部门以及市局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成品油质量提升和专项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借助《东营日报》等媒体,对质监部门组织开展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提升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炼化企业成品油质量提升典型做法等开展集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在东营市质监局对外网站开辟炼化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级政府、质监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管、提升产品质量的经验做法,通过设立产品质量黑榜栏目,及时向社会曝光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等。三是各县区质监部门要制定专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任务和责任,集中做好成品油质量提升和专项整治期间的社会宣传营造氛围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市质监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局监督与法制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市局稽查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督查以及重点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各县区质监部门也要建立落实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出台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并落实好相应的制度措施,加强工作中的调度督查,切实抓好各项部署要求的落实。

  (三)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质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充分运用好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移送移交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市局稽查局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抽调专人,分工对各县区质监部门组织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等有关工作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要按照市局有关制度要求,对各县区质监部门上报的重点案件等实行挂牌督办,并加强对县区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推动重点案件的查办工作。市信息所要按照市局要求,会同有关县区质监部门组织开展好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公益性培训活动,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加强与经信、工商、公安、国税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检查整治等方面加强配合,着力提升工作效果。要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设,鼓励支持消费者投诉举报,进一步做好案件信息通报移交等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做好日常调度和信息报送。各县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本县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和督查,落实辖区企业分工负责责任制,强化对日常检查工作的调度以及重点工作安全的检查、考核、通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借助各类媒体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质监部门5月20日前上报本县区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分管领导、联系人名单。2016年8月31日前上报本县区质监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总结中应对炼化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总结上报)、涉油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台账以及签订的承诺书。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质监部门每周至少向市局报送1条成品油监管工作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局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1、东营市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不违法生产成品油承诺书

  2、全市涉油产品生产企业排查监管台账

  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联系电话:0546-8326052

  邮箱:dyjdgl@126.com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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