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东营日报见报公告

本站公告·东营日报·2020-05-09 10:29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度市管社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工作报告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基金会填报方式和时间待民政部、省民政厅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年报系统填报内容和格式填报,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以及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情况,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组织机构设置和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境内外捐赠、提供资助等情况,参加脱贫攻坚情况,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命名活动情况,开展公益活动,受到表彰奖励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委托符合《基金会审计指引》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党员情况、党组织基本情况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年度工作报告方式和时间

  (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

  (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社会组织网”进行填报。考虑到疫情等因素,今年填报截止日期延后到6月30日。

  党建年报与年度工作报告已整合,直接在“年报填报”界面即可填报。

  (三)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须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四、年度工作报告程序

  (一)网上填报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外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网址:http://60.208.61.158:8088/socialorg/net/login.jsp)。进入年报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报表的在线填报。

  用户名为社会组织汉字全称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密码为1或!Shzz@123?(注意区分大小写),如果修改过密码又忘记的,加入“东营社会组织之家”QQ群(群号:345186256),将登记证书正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发QQ群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上传电子文件”栏,上传以下附件:

  1.社会团体须打印《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和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附件1),会员名册(附件2附件3)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打印《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和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附件4),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前置许可的,需扫描前置许可证副本并上传。

  3.凡已建党组织的,需扫描党组织成立批文并上传。

  年报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

  (三)信息公开

  1.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报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在“山东社会组织网”公示;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由登记管理机关在指定的信息平台公示上述报告全文,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向社会公开。

  2.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将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

  3.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慈善信托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五、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填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一律不再受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等处理。

  (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申报人可以在截止日期前提出补充或者修改申请,但只能修改一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各社会组织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项目。因填报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0546-8333301

东营市民政局

2020年5月8日

声 明

  本人李君(身份证号:2302311972****3139)不慎遗失祥泰·锦绣新城《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YS201904149)一份、《补充协议》一份、《业主临时规约》一份、《车位使用协议》一份。本人声明以上文件均作废,无法律效力。

  声明人:李君

  2020年5月8日

公 告

  东营市昌隆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利津县开发的颐和家园一期工程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利津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利政办发﹝2014﹞5号)、《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利价字﹝2009﹞16号),仍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85.7125万元,现公告送达利建费限缴字﹝2020﹞02号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利津县利一路115号817室)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我局办理缴费手续。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9日

公 告

  东营博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在利津县开发的博远·东湖名郡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利津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利政办发﹝2014﹞5号)、《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利价字﹝2009﹞16号),仍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2.6495万元,现公告送达利建费限缴字﹝2020﹞01号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利津县利一路115号817室)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我局办理缴费手续。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9日

公 告

  曾杰(身份证号:511025*******16555),男,原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畅海公司企业员工,因违反企业相关规定,公司依据《企业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已于2020年4月20日解除了与曾杰的劳动合同。因多次联系无果,现登报予以公告。请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单位办理相关事宜,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责任编辑:刘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