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公告·东营日报·2020-04-30 10:48
票据作废声明
李秋善(身份证:3705211966****0037)于2020年4月27日补缴土地价款15285.00元,由东营市垦利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开具发票一张,发票信息如下:
发票类型: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
开具单位:东营市垦利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综合股
价税合计:15285.00元
开票日期:2020年4月26日
票据代码:37010120
票据号码:0500001059
因该业务终止,款项已退回,该票据已作废,特此声明。
东营市垦利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4月27日
分立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会2020年4月13日决议,东营市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东营市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东营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存续分立后东营市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600万元减少至200万元。东营市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东营市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请在上述期间内向公司申报,否则本公司将视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东营市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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