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文明城市”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本站公告·东营日报·2017-05-04 08:4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和倡导者,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东营日报社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以“我心目中的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特刊发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单位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东营日报社

  二、征文主题

  我心目中的文明城市

  三、征稿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四、征文内容

  1、对“我心目中的文明城市”内涵外延进行理解和诠释,描述对东营城市文明印象的认识,讲述自己或身边人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的感受。

  2、结合实际,对市民文明素质、文明行为、城市环境等进行评论,可以宣传城市文明创建新风尚,分享城市生活中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积极变化,也可以抨击不文明行为,指出城市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影响。

  3、对文明东营更美好的未来进行畅想,或者对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出期待和建议。

  五、征稿事项

  1、主题征文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其中,小学组控制在600字以内,初中组、高中组控制在1500字以内,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2、征文内容贴近生活,感情真挚,观点清晰,文笔流畅。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4、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班级学校、详细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yrbs@sina.com,或寄送至东营日报社编委办(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3号)并在电子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注明“我心目中的文明城市”字样。

  5、征稿日期: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30日。优秀稿件经初审后,依次在东营日报“我心目中的文明城市”专栏予以刊登。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分别设置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2、优秀组织单位奖10个。视投稿情况和征文获奖情况确定,颁发获奖证书。

  东营市文明办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日报社

  2017年5月4日

责任编辑:刘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