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宁夏警官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三个试点院校之一。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人,函授本科在册学生3505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任务2500多人次。学院占地面积346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学院内设9个行政管理机构,11个教学教辅机构。有全国政法干警招录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专科开设法律事务等13个专业;2015年学院面向全国7个省区招生。

学院为扩大办学规模,拓宽就业渠道,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教职成【2003】6号)的文件精神,经山东、宁夏双方主管部门同意,在山东东营创立了“宁夏警官学院山东(东营)分校”。


一、学校全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院校全国代码:13089,宁夏代码:6475
二、分校校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159号(市公安局对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中专、大专院校
四、学院精神:忠诚、责任、奋斗
五、邮编:257091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法律事务、治安管理、交警、特警等专业。

招生计划及区域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宁夏警官学院东营分校计划内招生,遍布全国11个省份。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690104 法律事务 100
690203 治安管理 100
690205 交警 100
690201 特警 120
690202 速录文秘 80
合计 500

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报考条件

学院招收全日制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全国普通中考、高考考试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凡报考学院的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70m,女生不低于1.60m;

(2)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3)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传染病。

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在1个月内进行政审及其他条件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

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在校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学院设有法律、治安、刑侦、交警、特警、法警等专业。以培养高素质应用性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培养学生“文能办案、武能擒敌”的综合能力。学院并采取订单式培养,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东营、济南及青岛等大中城市的公、检、法、司部门签定了长期就业协议,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有利保障。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宁夏警官学院

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

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

(三)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四)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补助标准分为4档,每生每年1000-4000元不等;

(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

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初中、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警官学院山东(东营)分校。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站:http://www.sdnxjy.com;

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081768、15615069788、13561027022;

3、开学时间:春季特招班(200名),3月8日开学;

秋季统招班(500名),8月18日开学。

监督电话:1386476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