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的黄河入海口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黄河入海口地区在我国能源战略版图中具有重要地位,其石油工业体系承载着国家能源安全的核心职能。作为我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的主要工作区域,东营市在国民经济建设进程中发挥了历史性作用。值得关注的是,石油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对东营市生态系统造成了复合型环境影响,特定历史阶段内对区域可持续发展构成严峻挑战。2021年10月颁布实施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为统筹推进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性框架。通过系统贯彻《纲要》关于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的战略部署,东营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理论遵循,立足区域生态本底特征,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开展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性实践探索。

  一、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形态,要求全体公民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这一原则具体体现为:法律适用主体无差别性、法律约束效力普遍性以及违法追责必然性三大特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性地提出“最严格制度与最严密法治”的治理范式,将法治原则系统嵌入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形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制度保障机制。理论向实践转化的内在规律表明,必须通过立法建制将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当前亟须构建动态化、分层化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规范化的法律形式实现实践转化。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转化方面,东营市形成了具有示范价值的制度创新体系。东营市相继颁布实施《东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东营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创新性地建立了三重保障机制:一是将生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生态目标责任制;二是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网络,强化部门间的协同治理机制;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生态问责制度,压实“关键少数”的政治责任。以大气污染治理为例,生态环境部门与发改部门联合实施“三维治理框架”:在空间维度建立区域差异化管控体系,在行业维度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治理模式,在技术维度构建“智能监测——动态分析——自动预警”三位一体监管平台。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法治的刚性约束,又实现了治理效能的系统提升。

  东营市创新构建的“四长”(河湖长+生态警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形成了生态治理的司法行政协同范式。该机制包含三个核心要件:第一,建立生态警长垂直管理体系,通过市县乡三级执法网络实现涉河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第二,构建“河湖长+检察长”线索移送机制,形成行政调查与司法审查的程序衔接;第三,创设“河湖长+法院院长”司法服务机制,实现纠纷预防与法律宣教的功能整合。值得注意的是,该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联合巡查制度和工作会商程序,形成了“线索收集——案件办理——司法保障——教育预防”的治理闭环。实践表明,这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使一大批影响河流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彻底清理,水生态环境大幅改善。

  二、坚持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作为唯物辩证法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具体实践,深刻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哲学内涵。东营市作为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承载着黄河入海口特殊地理区位功能。东营市突出把握“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将自然修复作为生态治理的主导路径。作为国际首批湿地城市,东营市初步构建了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形式的湿地保护体系。

  基于陆海协同治理理念,东营市创新构建“一园两带多廊道”空间格局,系统整合水系、林地、农田、湖泊、草地、滩涂等生态要素,建立涵盖湿地分级管控、生态补偿、联合执法等机制的保障体系。通过系统构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小区三级保护网络,实施库塘滞洪、河湾疏通、洼地修复、沟渠连通等生态工程,实现湿地空间格局优化与生态功能提升。该治理模式成功建立雨洪调蓄与旱季供水协同机制,使城市湿地系统与自然保护区域形成有机整体。

  在“一园两带多廊道”生态架构指导下,东营市重点建设黄河大堤与南展大堤两条生态廊道,通过生态廊道串联林场、湿地公园及景观功能区,形成“双核驱动、多区联动”的沿黄生态体系。该体系有效整合生态防护林、湿地保育区、农林复合带等生态单元,构建起功能复合的流域性生态屏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范式。

  三、坚持最普惠民生福祉

  美好生活这一民生理念科学阐释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生福祉间的辩证关系,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该理念的核心内涵涵盖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其中大气、水体及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基础性民生要素,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安全。“蓝天、碧水、净土”一直是人民群众的心之所向,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为切实响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态环境的需求,深入践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生态治理观,东营市系统性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通过多维度综合治理实现环境质量梯次提升。

  作为典型工业城市,东营市在工业化进程初期面临大气污染问题。针对大气污染“三源”治理,东营市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工业源方面,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涵盖燃煤锅炉及炉窑)、实施脱硫设施迭代升级,并系统开展储罐密闭改造、装卸废气全流程收集、敞开液面逸散控制、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等关键工程;扬尘源治理方面,建立网格化监测体系,在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除外)及日均车流量超500辆次的重点企业或场所进出路段布设固定式颗粒物监测站,实现道路扬尘动态监测;移动源管控方面,重点核查机动车OBD系统运行状态、尾气净化装置效能及环保信息公开完整性,构建全过程排放监管体系。

  在水环境治理维度,东营市聚焦水资源集约利用与水环境系统治理。针对淡水资源短缺现状,率先在全省编制实施“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专项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中水回用技术创新,完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通过构建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入海河流三位一体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近岸海域水质达历史最优水平,为区域水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东营市构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强化重点监管单位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在产企业及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关闭搬迁地块污染风险动态评估,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同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域覆盖,形成“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的固废治理新模式。

  四、坚持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重要论断,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发展方式转型的重大命题。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本质特征,绿色发展理念代表了发展观的根本性变革,为区域经济转型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东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推进产业体系全链条绿色化改造,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

  作为依托胜利油田建立的资源型城市,东营市橡胶轮胎、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长期占据经济主导地位,但同时面临能源消耗强度大、污染物排放系数高等结构性矛盾。2023年,东营市启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调研诊断——方案论证——立项审批——过程监管”全流程管理体系,累计实施投资额逾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302项,其中利华益集团ABS树脂、胜华新材料电解液等标志性项目实现产业化突破。依托显著的区位资源禀赋,东营市拥有丰富的海洋、滩涂及太阳能、风能、地热等可再生资源,其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数达到全国一类资源区标准。东营市围绕新能源产业,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门的产业扶持政策,构建“技术创新——装备制造——场景应用”三位一体的现代能源经济体系,重点突破高效光伏组件、大功率风电机组、地源热泵系统及新型储能电池等关键技术,通过建立专项产业基金、实施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加速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系统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为区域经济低碳发展构建了坚实的产业支撑体系。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东营市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通过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最普惠民生福祉和绿色发展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其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宋雨彤 作者单位:新疆社会科学院。作者现籍为东营市)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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