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追踪|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机构 切实为养育减负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为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释放生育潜能,国家于2021年对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同时要求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配套政策。2020年我市出台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各种形式、各种类型托育机构的建设。截至2021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已有20余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但是调研发现托育机构良莠不齐、收费普遍偏高等问题日益凸显。

  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牛效强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机构的建议》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回复,并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推进。

 存在问题: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从托育服务市场来看,全市范围内托育机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但是收费普遍较高,动辄每月几千元的托育费用,让很多普通工薪阶层难以承受。有些有生育意愿的家庭会因此选择放弃生育,确有托育需求的家庭则不得不选择服务质量不高、条件较差、达不到备案标准的机构。托育机构面向的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相比于幼儿园3至6岁的儿童,照护3岁以下的孩子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场所的要求也相对更高,经营成本偏高,保育费用也随之居高不下。正规机构的费用普遍较高,不仅影响生育人群的生育意愿,也为一些服务质量低劣的机构提供了市场,为后期的机构监管带来困难。

代表建议:为积极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建议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

  市人大代表牛效强在建议中提出,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全市托育机构调研,明确普惠性收费标准和服务清单。二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建设1至2处大型公办托育机构,实施普惠性价格,保证服务质量。三是遴选服务水平优良的托育机构参与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同时督促引导普惠托育机构不断改善服务水平,促进普惠政策落实。

 办理情况:加快社区托育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公立托育机构建设,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托育点省级试点,规范母婴设施建设

  在接到《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机构的建议》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从加快社区托育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公立托育机构建设,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托育点省级试点,规范母婴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在加快社区托育机构建设方面。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印发《东营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东建字〔2021〕7号),以居民步行5至10分钟到达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住宅项目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行了规范,其中托儿所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为0至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2021年,在全市选择10个既有城市居住社区,开展了社区建设补短板第一批试点工作。今年,继续推进第二批试点工作开展。

  在积极推进公立托育机构建设方面。市政府将“市级公立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列为2022年市政府重点推进类项目;目前,正在开展选址、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利津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开展托育服务工作,成为我市第一家“医育结合”模式的公办托育机构,获得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东营区推进民办公助类公立托育机构建设,2021年建成投用2家。

  在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方面。2021年,在全市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确定东营煜龙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饶县舜城瑞地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利津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等3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建成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家。

  在推进家庭托育点省级试点方面。我市积极推进垦利区家庭托育服务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垦利区制定印发《东营市垦利区家庭托育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垦发改字〔2022〕2号),初步建成1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家庭托育机构、2处家庭托育点。

  在规范母婴设施建设方面。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东营市母婴室配置维护规范》(东卫字〔2022〕16号),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从适用场所、配置标准、管理维护、使用提示、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在“健康东营服务号”微信公众号上开发了“母婴室导航”服务功能,向公众开放查询母婴室地址及开放时间,并支持地图导航,让有需求的群众能随时随地查找母婴室,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努力提升母婴设施利用率。目前,全市已配置母婴设施145处,建设面积3280平方米,覆盖机场、车站、医院、旅游景区、商业中心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

  截至9月30日,全市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173家(其中省级示范性机构1家、市级示范性机构11家、县级示范性机构13家),可提供托位8167个(前三季度新增153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7个;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备案的机构共33家。

(记者 尚晶 通讯员 王林 钟若男) 

责任编辑:李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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