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 开新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链成群——育出“双雁阵” 带来“高效益”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8月18日上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威联化学250万吨/年PTA项目主装置建成中交。“目前,我们已经开始生产准备,进行投料试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于10月中旬与PX项目同期试生产,与PX项目实现上下游隔墙供应。”威联化学总经理、项目常务副总指挥王建青表示。

  PTA项目是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芳烃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也是我省首个、行业内单体规模最大的PTA项目。项目全部投产后,年可实现产值500亿元,利税40亿元。威联化学将成为全省唯一一个打通“石脑油——PX——PTA”芳烃产业链条的企业,填补了省内空白,拉长我省的石化产业整体链条。

/

  东营威联化学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对二甲苯项目。

  一个个紧密推进的大项目、一幕幕见证发展的大场景,勾勒出近年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推进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的累累硕果,也彰显出开发区上下铆足干劲、下足力气抓项目、促发展的恒心和毅力。近年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依托临港优势和石化产业基础优势,围绕打造绿色循环能源石化基地的发展定位,积极向下游延伸发展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把项目作为立区之本,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烯烃芳烃、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碳材料两大集群。去年以来先后荣获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也成为全省首个高端化工和新材料领域“雁阵形”产业双集群开发区。

  强化规划引领,持续扩大产业集群规模。开发区高标准推进编制《国家绿色循环能源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用规划系统性地指导项目的选择和配套,做好大企业内部延链的“小循环”和企业之间隔墙供应、梯次发展的“中循环”,把企业的“物理集聚”变成项目之间的“有机集群”。利用现有炼油基础发展烯烃、芳烃等基础石化原料,不断往下游延伸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优化产业的发展方向、链条设计,积极引导企业按照生产装置互连、管道互通、原料隔墙供应的模式,构建项目产品、公用工程、能源资源循环使用的循环经济,形成良好的上下游原料互供关系。今年上半年,开发区烯烃芳烃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户数54家,营业收入达到826.22亿元;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碳材料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户数36家,营业收入达到170亿元。

  强化技术创新,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发区结合石化园区的产业发展特点,按照“为我所用”招专业人才、“有的放矢”抓技术研发、“引育并重”强市场主体的思路,强化创新引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今年以来,开发区出台加快科技创新驱动的有关政策,形成了管委会“引领”、企业主动攻坚的良好氛围。同时,围绕山东省高端石化创新创业共同体和化工中试基地,探索“企业出题、研究院揭榜、共同研发、园内中试转化”机制,初步形成了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一体布局、融合发展的创新支撑体系。此外,针对培育市场主体,开发区大力支持诺尔生物、颐工化学等新材料企业迅速成长为行业一流的创新型企业,引进了戴瑞克新材料、泰特尔化学等细分领域独角兽企业。上半年,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7.1%,工业增加值增长19%,技术改造投资增长了4倍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了6.2%,科技支撑推动了园区产业集群的高质量发展。

  完善基础配套,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围绕服务产业集群发展,开发区不断健全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园区内供水、供电、供热、管廊和环保监测等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目前已实现园区统一污水收集处理、统一危废处置、统一供应蒸汽的基础配套。今年上半年,园区基础配套已完成投资47亿元,企业可享受已并网运行大唐电厂的电力直供政策。此外,开发区还通过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发行专项债券、成立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配合财政投入,不断完善港口、管廊、仓储、海水淡化等大配套建设,打造化工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的比较优势。

  今年上半年,开发区主要发展指标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多项指标领跑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38.8亿元,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5%,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8、13.4个百分点,均位于全市第一位。

  上下同欲者胜,左右齐一者强。下一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将按照延链强链补链的工作思路,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龙头带动、项目布局,建立链式发展产业生态体系,大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引导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全力打造国家绿色循环能源石化产业基地。

  (记者 陈同磊 通讯员 陈仕钊)

责任编辑:武方圆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