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两统筹 夺取双胜利丨利津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为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利津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帮助中小企业公平高效参与政府采购。

  调增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各预算单位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超过400万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5%至20%。拓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渠道,充分挖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潜力。

(赵庆胜)

责任编辑: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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