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正青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刘蓬涛:真心践初心 奋斗释青春

  走进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大厅,高大威严的空间让人心中不禁一阵肃穆,但迎面走来的刘蓬涛却像一阵春风,轻声慢语地将她与共青团的故事娓娓道来,让人在庄重严肃的氛围里,感受到了温暖的“人情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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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蓬涛是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副科长,同时,她还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和院机关党委委员。五年来,刘蓬涛连续考核优秀,曾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东营市优秀青年工作者、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今年4月份,刘蓬涛又荣获了“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称号。

  刘蓬涛工作20余年以来,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工作、踏实做人”是她一直秉承的信念,“实事求是,不流于形式”是她对一切工作的态度和坚持。“法学专业毕业后,我就进入了基层法院工作,那段时期,我时常走村入户,深入到老百姓的田间炕头为他们定纷止争,也是那段经历,让我真正了解到百姓需要什么,也奠定了我决意要为百姓做实事的初心。”刘蓬涛说。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了多少真情,在基层法院的两年五个月零八天,成为了刘蓬涛永不枯竭的前进动力。

  对待工作和同事,刘蓬涛付出的是真心、真情,收获的是感动和感恩。在她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后,她的朋友圈里被她的朋友、同事刷屏了,大家纷纷转发她获得荣誉称号的微信链接,并为她点赞。“我一直都是先要求自己做好自己,做更好的自己,这样才能对青年干警起到模范引领作用。”对共青团工作,刘蓬涛也有自己的想法:“我认为共青团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对青年同志多肯定、多鼓励,多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青年同志感受到团组织的温暖,为他们注入力量,让他们更好地成长,更有热情和干劲儿投入到工作当中,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如今,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已经成为院内青年同志全方位成长的重要载体,并且连年荣获“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还荣获了“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在这个过程中,刘蓬涛不是独自走在前头,而是与青年干警们携手共进,共同成长,她向团市委推出的多名优秀青年干警,也先后荣获最美青年、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等荣誉。

  为了青年同志的全方位成长和进步,刘蓬涛策划了大量活动——定期组织青年干警召开座谈会,和青年律师召开座谈会,和党校党支部开展党团共建交流会,深化青马工程培养;设立“共青团书架”;通过进厂矿、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镇村的“六进形式”把法律的种子广泛播撒;在与业务相关的志愿服务中让广大团员和青年干警体会奉献带来的幸福感;将活动与传统节日和重大节点相结合,让广大团员和青年干警感受传统文化,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组织经典诵读、知识竞赛、歌唱比赛等培育健康业余爱好;号召团员青年动手为家人做爱心餐,少应酬多陪伴,培育勤俭持家的好家风;组织青年干警献血,号召青年干警为灾区捐资捐物……

  几年下来,翻着几本厚厚的工作笔记,看着团员青年们参加活动时的专注神情与笑脸,那是刘蓬涛始终期待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是她一直为之努力和前进的方向。刘蓬涛一直坚信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于是她把责任扛在肩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用自己的努力为党凝聚青年人的力量,赢得了青年人的心。

(记者:文/陈明慧 视频摄制/邹建忠)

责任编辑:衣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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