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关于紧急寻找相关接触人员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3月17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外地协查函,有1名初筛阳性人员李某(3月17日外地检测)的一般接触者张某现居我区。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该一般接触者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主要行动轨迹及涉及场所如下。

  据张某描述,3月11日7:00—11:00左右在自家库房(孤岛镇渔村海洋电气对面)接货(地瓜烧200箱),当时货车司机打开车门下车到车头前拨打电话,本人自行去货车后方卸货,期间佩戴口罩,未与他人接触。司机约11:00左右离开未在我辖区其他地方停留。11:30本人在库房就餐,期间一直在仓库,16:10从库房离开,中途未有其他人进入库房,16:10-18:15在玥正超市(东营市河口区340国道与海发路交叉口西180米),18:15离开玥正超市,到达库房,此后无外出。

  3月12日8:00-12:00左右开车到仙河镇各大小型超市、饭店送酒,12:00-13:00左右在中华、友爱小区路边摊买饭后返回车上就餐,13:00-18:00继续开车送货,期间接触人数不定,18:20返回玥正超市,20:20左右离开玥正超市返回自家库房,此后无外出。

  3月13日-17日行程与3月12日行程相同。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一般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东营港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组:0546-3987110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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