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靠前 勇当先锋——市公安局为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和东营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脉领航,饱含着深切的关怀关爱,体现了深邃的战略思考,彰显出深厚的为民情怀,为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根本遵循。

  市公安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主动靠前,勇当先锋,对标“三个走在前”的指示要求,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谐稳定,全力服务保障现代产业体系、乡村振兴、创新发展、落实重大国家战略等重点任务落地,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坚持最高站位 深化生态保护

  市公安局坚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警长”机制,全力服务“一园两带多廊道”生态保护大格局,以更高标准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市公安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及民间团体的联动协作,切实抓好生态保护大宣传,发动全民参与黄河生态保护、守护生态安全的积极性,推动形成“黄河入海口生态保护联盟”,营造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强专业数据的搜集研判,以精准的大数据分析指导“生态警长”职能发挥,强化预警防范,压减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存空间。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准确把握新时期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依法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特别是严厉打击破坏滩区湿地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办涉危废污染环境案件,以打击促防范,守护东营的碧水蓝天。强化协调配合,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勤联动,实现行刑无缝衔接;深化与黄河河口管理部门协作,做好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等工作;主动对接检、法机关出台有关涉生态环境犯罪等指导意见,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形成司法协作合力。

  坚持最严要求 服务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东营公安工作放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局中思考、定位、谋划,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牢牢守住“生态保护”这条红线。把握好保护支持市场主体这个关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公安局将强化法治保障,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套路贷”、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和完善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着力营造保护支持市场主体的执法司法环境。优化服务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措施的落实,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巩固深化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紧盯执法办案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权力寻租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集中整治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最大力度 做实民生保障

  时刻牢记总书记对南展区和滩区迁建提出的殷切希望,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的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乡村警务机制的落实,为南展区和滩区安居富民工程提供强力保障。

  市公安局强化民生难题整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持续加大对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全力维护公共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和“四闲场所”动态管控,加强对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机制,建立健全与新型城乡社区治理相适应的乡村警务机制,全力“压警情、控发案、保稳定、护民安”。密切关注群众在滩区迁建过程中的治安安全诉求,坚持警务触角前置,提前介入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等,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可防性案件压降到最少。持续深化“全科警长”机制,强化对基层民警涉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接地气的集成服务,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记者 王敏)

责任编辑:刘冉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