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1年1月29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必昌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的工作以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东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力开创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东营市“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的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以及今后十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新阶段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团结一心,聚力攻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关于东营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东营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东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东营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东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东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东营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东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

关于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建军主任受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国滨代院长所作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西超检察长所作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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