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追踪|营造良好的农村农贸市场环境 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孟玉婷提出了《关于规划建设农村农贸市场的建议》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回复,并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推进。

  存在问题:农贸市场影响

  目前,我市的大多数农村农贸市场,主要分布在农村的主要交通要道上。集市日,影响了居民的出行,尤其是一些车辆的通行,甚至导致个别公交线路改道。

  代表建议:政府重新规划建设农村农贸市场

  市人大代表孟玉婷建议:1.对于不能搬迁的农村农贸市场,可给商户划定经营区域,保障公交车或其他车辆正常运行。2.重新设立农村农贸市场区域,建立一定的设施,给经营业户划分摊位,保障卫生和市场的管理。

 办理情况:加强对农村集市监管

  在收到《关于规划建设农村农贸市场的建议》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加强对农村集市监管、农村集市食品摊点的监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对农村集市监管。根据《东营市农村集市食品摊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明确农村集市管理主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农村集市食品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督促农村集市管理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专人负责与村“两委”搞好对接,制定措施,组织好农村农贸市场(集市)巡查,加强市场集市日管理,清除违规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行为,对集市日影响居民出行,尤其是妨碍公交车、机动车通行的摊点、农贸市场,督促村“两委”签订有关协议,限时清理、搬迁,营造良好的农村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并适时推动规划建设,升级改造。构建行政部门监管、农村农贸市场主办单位(村“两委”)日常管理、经营户自律、群众监督的“四为一体”市场文明诚信监管机制,确保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加强农村集市食品摊点的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食品摊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反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发现违反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记者 张振 通讯员 王林 曲芳莹)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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