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文化和当代精神中汲取公民道德建设的力量

东营市第一中学 王彬

  中国传统的孝、诚、爱、仁,有着共同的道德渊源,那就是先师孔子提出的“仁”,仁者爱人。“仁”既是道德规范,又是区别善恶的标准。

  今天我们提倡孝诚爱仁,首先应当回到传统文化的语境中,重温这一道德观念的本源意义。这里,我想就“孝诚爱仁”中的关键词“孝”进行重点探讨。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中的这句话流传甚广,为大家广为熟知。它强调一个人如果能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很大概率上不会去触犯上级,更不会有反社会人格。这样的推断自然有它的道理。十三经注疏中的《孝经》,则对孝这一道德行为,进行了更为全面深入的诠释。直到元朝郭居敬所撰《二十四孝》,则将孝行,推高到做人的第一要务。

  如果《二十四孝》是表彰子孙的孝行,以真实的孝行故事流传天下,教化后人,则或可流芳百世,为世人颂扬。遗憾的是,这部书最初是用来训蒙童的,其间一些不合情理的孝行,幼童不易辨别,只能被动接受,则其带来的后果长期以往,定会给“孝”蒙上可憎可恨的面纱。如,郭巨埋儿,“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王祥卧冰,“冰忽自解,双鲤跃出”。如若挖不出金子,难不成就真的埋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吗?赤身卧冰即使冻死,也未必会有鲤鱼跃出。将如此可怕且愚昧的事拿来训蒙童,则不是倡孝行,反而是灭人性。但是,如果我们从世界文明启蒙的大视角来看,则对我们的古人提倡孝行以至近乎走火入魔的地步,就会有更深入的理解。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孝既重在心,则何必在孝子的行为上做如此不堪设想的虚构?除了表明古人的想象力丰富,其他留给人们的正面有益的东西着实不多。那么,这样的夸饰,无外乎有两个答案,一是让人相信甚至迷信善行必有善报。如同亚伯拉罕杀子:神让你燔祭儿子,你不必问也不可问,只按神说的做就是了,方显心诚,神一定会在关键的时候帮助你。二是以极端的夸张和渲染,暗示“善报”的神秘性,以强化人们的这种信仰,越极端,越显出神明力挽狂澜的神奇和神通广大。这种神秘的浪漫主义色彩,在古老的中国和西方,都是广泛存在的。而将这种神秘和浪漫渗透进传播道德文化的文本中,也是普天下近乎相同的思维方式。想明白这一层,有助于我们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与精华进行有效离析。

  孝诚爱仁,作为从传统文化中淘漉得到的精华道德律令,依然具有“观乎人文,化成天下”的文化光芒。而我们今天的工作重点是,怎样进行正本清源的传承和生动有效的传播。因此,我们提倡采用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孝诚爱仁的道德教育。真正的教育,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是从细处言传身教熏陶渐染,因此要避免那种形式轰动、内容雷同的感恩宣讲活动。

  如今,从家庭到单位,从社区到社会,孝诚爱仁的故事可谓俯拾皆是,很多平凡的人在平凡的生活中,日日谨行,遵奉着生而为人的道德准则和行为典范,用朴素而高尚的品行,践行着一个普通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生动鲜活的事例,正是我们在守正创新中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最佳例证。

  丈夫离世,对公婆不离不弃,带着公婆再嫁的道德模范任香云,用孝心谱写感人篇章;身患癌症,仍带领全校志愿者积极参与敬老、助残、环保、爱心斑马线、服务马拉松等志愿活动,全国最美志愿者、山东好人曹丽霞,以爱心创造人生……诸多人物事迹,感人至深,可歌可泣,值得我们向青少年学生宣扬传播,让这最美的情义,这人性伟大的光辉,在茫茫世间焕发出新的光彩。

  当今社会,我们要站在中国历史文化发展的远视点上,以传统文化精髓和当代道德精神为抓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为中华民族的全面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邓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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