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董其滨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自11月10日起,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及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董其滨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本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赵国滨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出庭支持公诉。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以来,被告人董其滨、李月美伙同盛芳、尚树甲、杨振等人在东营区经营KTV,以提供营利性陪侍以及组织卖淫为业。为保证KTV内违法犯罪活动的正常进行,董其滨多次纠集尚树甲、李海龙等人在KTV内聚众斗殴、报复举报群众。2013年以来,董其滨开始对外放贷牟利,先后纠集尚树甲、杨振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东营区黄河路派出所辖区、利津县盐窝镇周边、河口区孤岛镇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董其滨为首要分子,尚树甲、杨振、盛芳、郭文杰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以暴力、胁迫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32起,其中故意杀人2起(1起未遂)、组织卖淫1起、聚众斗殴2起、故意伤害1起、非法拘禁7起、保险诈骗1起、强迫交易1起、寻衅滋事4起,实施运送卖淫女、殴打他人、暴力催债等其他违法行为11起,另指控组织外犯罪2起。

该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首起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9日立案受理该案后,迅速行动,9月30日向22名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为11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及时安排辩护人阅卷、会见各被告人;并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和建议。由于案件审理需要,在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周密的庭审保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将被告人董其滨、肖学全提押出看守所参加现场开庭。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除保障被告人部分亲友旁听庭审外,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共计30余人参加旁听。本案庭审预计持续四天。

(徐爱丽 李楠楠)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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