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毕某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自10月19日起,河口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与山东省滨海看守所、东营市看守所同时连线,依法公开审理毕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窝藏、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毕某纠集多名前科劣迹人员在河口区内实施盗窃原油、勒索他人财物、占场获利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毕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插手他人婚恋、合伙经营、人身损害赔偿、被盗财物追偿等民间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以实施暴力、威胁、阻挠施工等方式对河口区的运输领域、建筑工程领域、海砂生产领域造成严重影响。该组织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手段大肆实施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3起,其中故意伤害3起、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9起、强迫交易3起、敲诈勒索3起、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窝藏、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各1起,实施插手他人纠纷、抢占工地等违法行为10起,另指控组织外违法犯罪活动8起,违法事实9起。

  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除保障被告人部分亲友旁听庭审外,各镇街、部分重点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部分村党支部书记代表参加旁听庭审。庭审预计持续十天左右。

(东营日报记者)

责任编辑:刘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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