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落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牢牢把握“五个振兴”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把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推动产业与生态、农村、农民融合,打造具有东营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会议召开后,市农业农村局立即认真学习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在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的基础上,立足东营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将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确定今后三年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思路,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入推进。

  行动方案编制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始终坚持四个导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形势加强分析研判,找准制约因素和突出短板,把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更具可行性和针对性对策。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根据国家、省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合理确定我市乡村振兴近期目标,科学构建我市今后三年乡村振兴工作的指标体系。三是坚持项目导向。把项目作为实现工作目标的重要抓手和落实政策措施的重要载体,围绕每项重点任务,加强项目研究论证,按照“大块头、高质量、可落地”的原则,将总投资183.3亿元的95个重点项目列入东营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其中,产业类项目40个,总投资134.7亿元,过亿元项目27个,5000万至1亿元项目4个;人才类项目26个;文化类8个;生态类21个。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创新工作推进方式,通过督促调度、定期通报、实地调研、观摩评比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方案实施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建立考核结果奖惩制度和综合运用制度,树立奖优惩劣工作导向,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落地生根,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东营贡献。

(记者 李怀苹)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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