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河口区推行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

  东营网讯 “在我身上出现这样的问题,既是因为有侥幸心理,同时也暴露了我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淡薄。今后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不再发生这样的问题。”2017年7月,在新户镇新兴村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实施现场,河口区新户镇新兴村党支部书记孔某,这样表达了对自己酒后驾车违纪违法问题的认识。

  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纪律处分宣布。除了镇纪委书记、村“两委”成员及全体党员以外,镇组织委员、管区书记,区纪委有关工作人员均到场参加。镇纪委书记现场宣读纪律处分决定,区纪委审理室有关人员作出纪律解读,镇组织委员、管区书记从不同角度分别进行剖析发言,参会农村党员也都依次发表个人意见,对受处分党员进行批评劝诫。在大家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孔某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农村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的全体党员会议上宣布对其处分决定时,处分决定作出机关工作人员、镇街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管区书记、包村干部‘五人’一并到场参加会议。”2017年5月份印发的《河口区农村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试行)》,对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给予了这样的定义。

  “我们之所以出台这项制度,是为了切实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使处分宣布现场成为警示教育的课堂,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谈到出台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的初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杨洪宾解释说。近年来,河口区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依规依纪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积极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唤醒受处分党员及周围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改变了过去处分决定“一宣了之”的局面。在宣布处分决定的过程中,不仅要剖析案情、提出整改要求,还包括对受处分党员、发案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不仅要看当事人和发案单位党组织怎么表态,还要看以后怎么落实。

  2017年6月,时任河口街道西五村党支部书记的安某,因在涉及其子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根据有关纪律规定,河口街道纪工委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在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实施现场,安某当场作出检讨,并给自己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五人到场”制度实施的有关要求,河口街道纪工委对被处分党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通过“一对一”帮扶机制,对安某开展帮带工作,帮助其正确看待党组织的处理结果,克服处分期内存在的消极心态,并引导身边的党员、群众平等公正地对待受处分党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对犯了错误的同志必须主动跟踪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转化思想、改正错误,体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河口街道纪工委书记黄凤霞说。

  “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体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要求,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关爱。今后,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这项制度在推动党员干部纪律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凌说。(记者 李怀苹)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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