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公告·东营网·2025-07-02 16:49
埕北油田CEPC平台产能建设配套工程位于渤海中部海域,水深在20m~30m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内容包含新建1条CB-CEPC至CFD11-2WHPA混输海管,将CB-B S/L至CB-A D/P已建的8寸注水海管变更为输气海管,并对相关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埕北油田CEPC平台产能建设配套工程”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录东营网(https://www.dongyingnews.cn)下载报告书,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东营网(https://www.dongyingnews.cn)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渤海石油管理局A座
联 系 人:赵军红
电 话:022-66501872
邮 箱:zhaojh@cnooc.com.cn
(2)评价单位: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25层
联 系 人:赵继纯
电 话:010-89913836
邮 箱:zhaojch9@cnooc.com.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埕北油田cepc平台产能建设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埕北油田cepc平台产能建设配套工程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5年7月2日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市融媒体中心、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爱东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市融媒体中心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包括但不限于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爱东营等媒体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市融媒体中心、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爱东营”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如对稿件内容有疑义,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2025-06-27 09:02
2025-06-27 08:23
2025-06-27 08:45
2025-06-26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