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国华(东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北部海域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包括59台海上风机、1座海上升压站、35kV场内集电海缆、220kV送出海缆和陆上集控中心等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华(东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0531-6775370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青岛浅海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经理

  联系电话:186697039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路链接

  请您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国华(东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责任编辑:刘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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