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公告·东营网·2021-07-19 11:03
山东海科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40吨/年特种新材料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海科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拟租赁位于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内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原有锅炉厂房,并对其进行改造,建设10吨/年聚砜和30吨/年硫酸乙烯酯特种新材料中试装置。
该项目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山东海科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40吨/年特种新材料中试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 《山东海科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40吨/年特种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lH_1AfVnCY1eAI22ZvfzQ 提取码:feqx
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本暂存于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公众可前往查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km内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
(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lH_1AfVnCY1eAI22ZvfzQ 提取码:feqx),并填表发送邮件进行反馈,也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海科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港化工产业园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46-7081260
邮箱:hebanghaikegroup@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30日。
特此公示。
山东海科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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