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春节期间休仓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市级集中监管专仓运行管理,按照山东省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关于统筹做好春节期间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冷链发〔2021〕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春节期间休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休仓时间

  2月9日(腊月二十八)下午5:00至2月20日(正月初九)上午9:00。

  二、休仓期间有关要求

  需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进市级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货主按照休仓时间,合理安排进货计划,提前24小时通过“山东冷链”向驻仓监管组报备,同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该批次货物相关信息,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管,防止失管漏管。

  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业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山东冷链”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必须提供“冷链三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或“库存四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进口冷链食品全面消毒记录证明》)。

  春节期间,建议广大市民群众非必需不要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确需购买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人:王光辉 联系电话:18866689585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责任编辑: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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